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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不能孤悬于经济循环体系之外


访问人数:787  新闻作者: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15-11-18 09:45:06
 

2015年10月30日,第四届中国文化产业资本大会在上海召开。在“十三五文化产业发展与地方文化产业规划”闭门会上,金巍做了题为“多远驱动、融合发展——十三五时期的文化产业发展与地方文化产业规划”的主旨演讲,本文即根据其演讲的主要内容进行整理。

十三五规划的建议已经出来了,关于文化发展和文化产业的基本基调大家都已经清楚。总体上说,“十二五”期间文化产业发展是非常好的,为什么这么说?一是我们的文化产业起步晚,基础薄弱,十几年前起步的基础和欧美50年代差不多;二是这五年文化产业的增加值增长依旧很快,今年应该可以到2.7万亿,即便去除统计上的一些偏差,五年也应该翻了一番,而GDP要十年才翻一番。这得益于政府和产业的合力推动。

未来“十三五”文化产业发展趋势如何?“十二五”初期,业界普遍有这样的趋势判断:由规模增长向提质增效转型、由产业内小循环向经济大循环转变。必须说这五年已经很大的进步,但是个人认为这两个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包括认识上的问题。基于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现实需要,这两个方面集中于一个范畴:文化产业与国民经济体系的关系

(一)文化产业依然存在三个“薄弱”问题

经过十几年的迅速发展,文化产业正在向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迈进,好的方面就不说了。业界总体看好文化产业发展,包括对“十三五”期间的文化发展寄予厚望。但是本着“问题导向”的原则,我们还是要提醒自己,我们依然面临很多困难,总体上文化产业依然存在基础上的三个“薄弱”:

要素基础依旧薄弱。主要体现在供给侧的资本、技术、人力等基本要素供给仍然乏力。虽然以往国家通过一系列政策引导和诱发了很多要素的投入,但还远远不够。单从资本上看,观望的多,实际行动的少。

机制基础依旧薄弱。国家大力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出台各类文化产业促进政策,已经取得明显成效。但是,文化产业的市场机制和体系建设还只是雏形,这种机制性制约在文化产业基层体现的很明显。所以总体上文化产业发展还缺乏足够好的制度环境,这可能是未来政府工作的重点。

消费基础依旧薄弱。要体现在社会进步水平滞后带来的文化消费畸形。业界认为随着收入增长的增长,比如人均国民收入超过6000美元,文化消费增长可能是爆发式的,但是我们目前的消费现状并非如此。我国民众的文化消费结构、消费习惯、消费意愿等还不足以支撑一个良好的文化消费市场,这主要根源于社会发展水平不够。我们不能被几部票房超过十亿的电影蒙住了双眼。

(二)文化产业需要“多元驱动”

需要说明的是,经济新常态是宏观经济描述,不是产业新常态。从国家经济总体上,应该说文化产业发展是经济新常态的积极力量,这是由文化产业的特性决定的。如果说文化产业也有新常态的问题,首先要说产业驱动力问题。

从规模增长向提质增效转型的前提是:单纯的规模增长成为产业发展的负累而不是积极面。所以从国家经济的总体上,创新驱动发展成为国家战略。这种表述看起来也适用于每个产业。在文化产业必说创新驱动,当然没有错,也很时髦,但是落实到实践中未必符合实际。

文化产业在十几年来体现为快速的规模增长,所有表象上看,文化产业对通过创新驱动来提质增效的需要也就增强了。但是,文化产业的规模只是产业增加值增长的比较快,其他经济指标并不好,比如文化企业的本外币贷款余额占整个贷款余额的比例非常低,还不到1%。所以,文化产业对传统的驱动要素的需求并未减弱。在这个时期,我们依然需要更加关注资本、人力、技术、知识等基本生产要素的投入,在基本要素相对充足的基础上我们才有资格谈论如何创新。当然,文化产业是个巨大的产业群,各个行业对创新的需求紧迫性也不同,当前基本要素相对集中的行业(如游戏动漫、电影等)对创新的需要就更强烈。

所以,我的基本判断是:未来“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更多要素投入,所以是“多元驱动”而不仅仅是“创新驱动”。这是文化产业驱动力方面的特殊的叠加现象。

我们经常也将新常态用来描述中观意义的“产业”,结合关于驱动力的阐述,如果说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也有新常态,那么就是:

动力上,要素驱动与创新驱动并存,是多元驱动;结构上,产业结构还未形成稳态,结构转型升级与充实补课共存;速度上保持相对高速发展,12-15%,其中融合性产业贡献率最大

(三)文化产业不能孤悬于经济体系之外

既然文化产业被定位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那么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必须要由产业内小循环向经济大循环转变,这是业内很多专家的基本判断。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文化产业如何才能真正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如果仅仅依据文化产业增加值的GDP占比超过5%来衡量,显然是过于简单了。

所谓“支柱性”,不仅是GDP占比高、贡献率高,而且也意味着没有它国民经济体系崩溃的风险也高,四梁八柱,倒了一根大厦就塌了。按照目前的统计,2016年就可以超过5%,但是支柱性的重要性体现出来了么?即便超过了5%,如果没有文化产业,国民经济还行不行?这是个问题。所以,文化产业要取得实质性发展,就不能孤悬于经济体系之外“自娱自乐”。

第一,要加强产业融合度。

要成为支柱性产业,要看文化产业与国民经济体系的关联度强不强,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度强不强。我们必须看到,美国文化产业的正外部性使得美国其他产业获得了更高的附加值和竞争力。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在我国,文化创意融合度高的产业往往形成新的驱动力,这就是文化驱动力。所以,文化产业与国民经济的关系首先体现在于其他产业的融合度上。

这里要进一步呼吁文化产业发展需要保持宽窄适度的产业视野。统计意义的文化(创意)产业和实践意义的文化(创意)产业是可以两分的。当前,统计意义的文化产业显得过宽了,应该向“内容”或“版权”领域收缩。过于宽泛的统计设计,不利于真正认识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

而融合方面或实践方面,则可以进一步扩大产业视野。我国将农业、建筑、旅游、体育等七大产业作为与文化创意与设计服务业相融合的产业,是产业融合的重大举措。今后的实践中,体育、旅游消费甚至应该纳入文化产业统计。在更宽泛的视野上,任何产业都有增加“文化动力”的需要,这非常有利于文化产业的发展。

第二,要强化资本市场融合度。

资本是国民经济体系的血液,没有资本市场融合度的文化产业随时都可以被边缘化。一个数据是,我国文化企业本外币贷款余额在2014年末不到2000亿,大概只有全部贷款余额60万亿的0.31%,这对金融机构来说实在不算什么,可以有,也可以随时没有。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都对文化产业保持着极大的兴趣,但是目前的投入程度还不足以让他们真正考虑如何助力文化产业、如何护航文化产业。

文化产品具有双重性,需要双效统一。但资本自有资本的逻辑和规则,文化产业既然是市场导向,需要更多的开放性和可持续性才能吸引更多资本介入。这需要充分的政策支持和适度的产业监管体制,需要较好的政策把握和较高的执政智慧。

第三,要融入全球经济体系。

要成为支柱性产业,我国的文化产业还要融入全球文化产品生产和消费大循环中,这既是提升文化软实力的需要,也是提升全球经济地位的需要。2014年我国货物贸易总额约为26.4万亿元(人民币),而我国核心文化产品的进出口与其之比约为0.057%(按2014年末汇率粗算),这与我国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地位极不相称,与我国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极不相称。孤岛式的文化必然衰减,这是文化变迁的必然规律,塔斯马尼亚岛现象必须警惕。作为一个产业,如果不能融入全球体系,不仅不能提升全球竞争力,甚至一定会导致文化的衰微。

总体上,我们的文化产业发展现状还不足以应对经济全球化趋势。我国政府正在大力推动文化贸易,也正在推动“一带一路”战略,对于我国文化产业来说,这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转载自“文化产业新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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