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兰州日报》7月16日报道: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互建转化基地和研发机构的扶持政策。在经过长时间酝酿后,备受业界关注的这一政策,将为推进全市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构建新模式。
根据《关于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企业(园区)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的管理办法(试行)》,可以由企业、园区单独或者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同申请组建转化基地。通过评估的转化基地,将被授予“兰州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牌匾,签订《兰州市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项目合同书》,列为转化项目给予政策扶持,进入建设运行期。
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市政府将设立兰州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在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驻兰企业、园区组建转化基地,支持转化基地开展成果转化、中试试制、产业化推广等活动。根据《办法》,拟对进入建设运行期的转化基地给予一次性20万元经费资助。转化基地的科研成果经过中试、试制、应用推广并取得国家重点新产品或获得生产批号进入产业化批量生产的,按照单个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给予一次性经费资助。转化基地建设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面向社会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服务,按照不超过平台建设总费用3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一次性经费资助。在转化基地实现就地转化和产业化的专利技术、软件著作等科技成果,按照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合同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2%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成果转让方一次性奖励。
按照《关于鼓励企业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企业技术研究和开发机构的资助扶持办法(试行)》,市政府同样设立企业在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企业研发机构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组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等各类企业研发机构,支持开展产学研合作,组织关键技术攻关、重大成果转化、实验设施建设、服务平台建设及创新人才培养等活动。
|